各院(系、部)、学生组织:
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工作,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教务处下发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社会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》,指出在校期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满30工时或获得市级以上(含市级)志愿服务类奖励或表彰的学生,可申请获得社会实践学分(志愿服务类)。现经各院(系、部)、学生组织、社团上报,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心审核,认定周健、张典等131人的申请有效,并将于2016年5月9日上报校团委进行最终的审核认定 。具体名单详见附表。
公示期限: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7日,共三天。
如有异议请联系:
邮件方式:zhifu_jcb@126.com
联系电话:王同学 17862702335
附件:社会实践学分(志愿服务类)申请学生名单
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
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心
2016年05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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